7月27日下午,我院执行法官冒着高温酷暑,驱车20余里来到库区乡翟河村,将执行来的赡养费300元送到了张老太手中。
年近7旬的张老太夫妻共育有三子,2008年3月,张老太的丈夫突发脑梗塞瘫痪在床,但大儿子和二儿子却认为两位老人偏袒小儿子拒绝赡养,无奈之下,老人将两个儿子诉至该院。我院审理后判决两个儿子每月付老人300元,但该判决一直未能得到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为使老人能尽快拿到赡养款,执行法官在劝导无果的情况下,随即对被执行人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法官拿到执行款后,考虑到张老太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当即决定将执行款亲自送到老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