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扎实开展维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发挥法院司法能动作用,嵩县法院从审判工作实际出发,采取多种措施,体现“五个注重”,积极构建保护妇女儿童他合法权益长效机制。
一是注重优先办理,对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坚持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排期审理和优先执行五个优先原则,在审理和执行过程中要求快审快执,不断加大执行力度。 二是注重办案效果,在办理涉及妇女儿童案件民事案件中,注重调解优先原则,实行庭前、庭中和庭后全方位调解制度的同时,积极依靠妇联、村委会、居委会及工会等组织,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及时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不留后遗症。 三是注重司法救助,对于侵害妇女儿童健康权、婚姻、及抚养费等纠纷案件,当事人生活困难的,依当事人申请或法院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手续,进入执行阶段,及时办理执行救助基金,积极实施司法救助。 四是注重严厉打击,对于严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坚持“稳、准、狠、快”的打击原则,严厉打击故意伤害等各种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严惩各种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快审理。 五是注重法制宣传,要求院宣传部门加大宣传力度,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及时发布消息,营造维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活动浓厚的氛围。并选择特殊案件及典型案件,坚持巡回办案,开庭进农村、进校园,做到办案、教育及法制宣传为一体的办案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