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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法院:人大代表见证监督强腾查封房屋

  发布时间:2018-06-26 09:41:43


    为提高法院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6月16日,嵩县法院邀请两名县人大代表、两名公证处人员到执行第一现场见证强制腾房执行行动。

    申请人吴某因被执行人孙某未按时偿还其借款诉至河南省洛阳市嵩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后,孙某一直未履行15万元本金及利息的还款义务。无奈之下,吴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孙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但被执行人迟迟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多方查找也没有查询到被执行人下落。嵩县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孙某名下的房屋,并发出公告,责令孙某在公告期满之前迁出房屋,对房屋评估拍卖,公告期过后,孙某一直未与法院联系。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嵩县法院决定对该房屋强制腾空。

 6月16日,在2名人大代表、2名人民陪审员及2名公证人员的见证下,嵩县法院执行干警一行到涉案房屋,对屋内每一件物品进行清点造册、拍照,公证人员现场公证,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现场监督见证执行。经与小区物业确认,被执行人孙某已有一段时间未在该房屋居住。经过近4个小时的现场工作,法院腾房行动顺利完成,并将屋内物品妥善移至他处保管。法官将涉案房屋贴上封条,下一步将依法对涉案房屋进行评估拍卖。

    人大代表王进榜和周学民在执行行动结束后表示,参与人民法院执行行动感受到了执行工作的艰辛和不易,为人民法院依法依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方式点赞,为人民法官牺牲节假日加班工作的辛勤付出给予肯定。同时,他们希望法院执行部门能够进一步加大强制执行打击力度、严格落实有效惩戒手段,提高执行威慑力,迫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让胜诉人纸上的权利变成“真金白银”,此外,要继续加大司法宣传力度,让群众更加理解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让基本解决执行难真正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赵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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