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新形势下法院信访工作新机制,推动信访工作良性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嵩县法院主动把涉诉信访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增强信访工作的透明性和公正性,效果明显。2010年上半年,嵩县法院办结处理上级交办的卢粉桃等信访老案10起,并且无引发一起新发涉诉信访案件,涉诉信访案件呈逐步减少趋势,涉诉信访工作环境有了较大改观并步入良性轨道。
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人民满意既是结案标准,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要做到人民满意,嵩县法院从案件办理开始,就把保证案件透明度作为基本措施来抓。涉诉信访案件的听证,均主动邀请县人大和省、市、县人大代表、现场监督。每半年分别向县人大常委会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汇报涉诉信访工作,听取我们的监督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人大、政协批转的案件,做到主动、及时、公正处理,做到案案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按时安排,及时报结。人大在监督法院信访工作中,更多的给与涉诉信访工作支持,并且积极参与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处理,人大监督与支持强有力的推动信访工作的良性发展,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作者:万建晓 马旭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