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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法院贯彻学习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9-04-22 09:43:09


    近日,嵩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传达3月21日李亚书记在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3月29日曲海滨院长在全市法院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左春生强调,要将贯彻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学懂弄通做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市法院工作决策部署上来,着力于审执主业,着力于服务大局,着力于改革创新,着力于队伍建设,推动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地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作风全力抓好工作落实,结合实际,对标一流,创造性地落实好中央、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政治建院,从严治党,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三优两争”促发展。继续坚持“三优两争”工作思路,致力于打造优秀团队、创建优美环境、创造优良业绩;实现“两争”的目标:与全市基层法院争先进、与全县各单位比优秀。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年初既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

    三、坚持审执主线不松懈。紧扣曲海滨院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工作会议内容,忠实履行职责,抓审判、强执行,抓改革、谋发展,抓管理、提质效,抓队伍、筑根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战,惩治涉黑涉恶犯罪不手软,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巩固执行战果,执行攻坚决心不变、声势不减、力度不降,打通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最后一公里。

    四、坚持文明创建书新篇。坚持“尚法、明理、厚德、为民”德育立院理念,实现审判工作与文明创建同频共振,把省级文明单位创建作为展示风采、提升内涵的舞台。以创建带审判,以审判促发展,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小康社会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实在法院工作中,体现在干警行动上。

责任编辑:刘艳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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