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社会管理上有新创新、新突破,从源头上减少各类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变被动消化为主动预防,实现信访工作的良性循环,嵩县法院于2010年4月建立了案件信访风险等级评估制度,该制度实行三个月来,嵩县法院未新发生一起信访案件,并有效化解信访老案六件,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案件信访风险等级评估是由案件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对所办理案件发生信访的可能性进行预测,决定风险等级,并根据等级制定预案,从而使当事人及时息访罢诉的工作制度。信访风险等级分为五个级别:未发现有信访苗头的案件为绿色级(五级);发现有信访苗头的案件为蓝色级(四级);已到县级个访的为黄色级(三级);已到县级集访或到市级以上个访以及县级领导或部门批办的案件为橙色级(二级);已到市级集访或省级以上个访以及市级以上领导或部门批办的案件为红色级(一级)。对信访风险评估等级为“绿色级”的案件,可以按正常程序向下一程序移交,注意发现信访苗头;“蓝色级”的案件,案件承办部门向下一程序部门移交时要做出关注提醒;“黄色级”的案件,承办部门负责人在工作中要注意积极化解,并尽量防范事态升级、扩大;“橙色级”的案件,主管院领导在工作中应高度关注,与部门负责人制定出防范措施,积极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红色级”的案件,必须报告院长,院长要亲自过问,制定稳控措施。该制度要求案件信访风险评估表随案件卷宗全程跟踪案件办理每一过程,直至卷宗归档,订入卷宗,并且作为年终部门绩效考核及信访责任倒查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