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村法庭坐落在距县城98公里之外的车村镇,这里97%的面积为大山深谷,平均海拔1300多米,是长江、黄河、淮河三大水系的分水岭,毗邻洛阳、南阳、平顶山三市和鲁山、南召等七县,素有“鸡鸣三市、犬吠七县”之称,是洛阳辖区面积最大、位置最偏远、海拔最高的人民法庭。法庭辖区内有两乡一镇,1141平方公里,53个行政村,大约有9.3万人口,由于群众居住分散,道路交通不便,群众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在车村法庭当法官,条件艰苦自不待言,案件的艰巨性和挑战性也很大,更多需要的也是法官们的坚韧、勇气和智慧。
山区农村人口流动量小,生活比较固定,案件双方当事人往往是邻居、乡亲,当事人矛盾很容易引起家族之间的矛盾,村与村之间的矛盾,小官司处理不好,极易引发大矛盾,民事官司处理不好,就容易演变为刑事案件,所以判决不能不慎重。为适应辖区环境,在车村法庭不断努力下探索出了一套利用便民网络、多方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的新方法,得到了上级法院、当地党委和老百姓的充分肯定。
一、全省首家巡回办案点发挥作用效果明显
“2011年,白河镇政府按照上级脱贫政策要求,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开发建设白河镇惠安社区集中安置小区,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可在享受国家补贴的优惠政策下团购住房。2012年7月份,该工程全部结束,贫困户陆续入住。然44户贫困户住进新房四五年了,在缴纳部分房款后,剩余房款却不愿支付,共计76万元。镇政府工作人员每年挨门挨户催款10余次,但都无法解决,给当地扶贫工作开展造成很大阻力。镇政府无奈诉至法院。
白河巡回办案点调解员第一时间了解了案情,向法庭作了汇报,因该案涉及脱贫攻坚,且系群体系列案件,车村法庭高度重视,开辟绿色通道,在巡回办案点调解员的协助下,逐一到当事人家中进行座谈和调解,对44名被告释法明理,经过三个月的不懈努力,共追回欠款74万多元,部分深度贫苦户亦与镇政府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车村法庭辖区面积大,群众居住分散,山高路险,交通不便,离法庭驻地最远的白河镇黄柏树村,到法庭单程80公里。为解决偏远深山区群众打官司难问题,法庭在县人大、县法院、白河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在嵩县白河镇挂牌成立了全省第一家法庭巡回办案点,并聘请一名退休教师作为专职调解员,在人民法庭法官的指导下,主持巡回办案点日常工作,负责接待群众立案咨询、协助法官调解案件、参与诉前调解纠纷。
法庭法官每周定期进山进行巡回办案,在巡回办案点立案、开庭、调解,解决了深山里群众走不出大山,打不了官司的难题,确保当事人用最短的时间、花最少的费用完成诉讼。巡回办案点成立以来,年均接受群众咨询130余人次,就地化解纠纷50起左右,极大方便偏远山区群众打官司。
二、多元调解,将矛盾化解在诉前
“杨某某与郭某某之间物权、相邻关系纠纷由来已久,自2015年起,双方之间的纠纷历经村、镇等相关部门组织调解,一审二审裁判,仍未从根本上解决两家的纠纷。2019年5月份,杨某某开发建设的整栋居民楼需清理化粪池与上下水管道,因郭某某门面房修建的台阶在化粪池上而无法进行,杨某某遂在郭某某门面房前堆放杂物以阻挠其进行装修。双方僵持不下,杨某某预提起诉讼。
车村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刘磊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矛盾已久,一纸判决虽能解决当下问题,却不能真正案结事了。为避免矛盾升级,彻底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刘法官多次与车村镇政府沟通、协调,通过查阅相关卷宗材料,到涉案地实地考察并走访了解,在明晰双方争执的焦点后,组织车村村委、车村镇城建所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不断向双方当事人宣讲相关法律政策,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经过五天耐心细致的做工作,原、被告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郭某某同意杨某某拆除台阶以清理居民楼的化粪池,杨某某亦同意不再阻拦郭某某装修房屋,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为实现矛盾纠纷有效化解,车村法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充分凝聚社会力量,采取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以调解化矛盾,以调解促和谐。在司法调解中,法官主动变换角色,由法官独角唱戏,变为法官搭台众人唱戏。
一是构建“四位一体”调解网络。建立了以人民法庭为主导的“庭、室、点、员”四位一体调解网络,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及司法调解联动配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体系,让法官变为案件调解的主导者和组织者,让社会调解人员成为案件调解的参与者和主力军,充分凝聚社会力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庭就是在法庭设立了诉前调解室,返聘1名退休法官,专门做法庭诉前调解工作;设立了人民陪审员工作室,配备法律书籍、办公设施,邀请人民陪审轮流进驻法庭,参加庭审、参与调解。室就是在辖区矛盾多发村及偏远较大村设立了26个调解室,法官定期到调解室,不断对工作人员培训学习,集中受理案件、调解案件。点就是在辖区白河镇设立了巡回办案点,方便山区群众,就近解决纠纷。员就是聘请2名退休教师分别担任两个调解中心的常驻特邀调解员,由法院发补助,在法官指导下,负责调解中心案件调解。二是建立调解员微信联络群。与辖区派出所长、司法所长、信访办、综治办、村调委人员建立调解微信群和制作联动调解联系卡,一旦发现纠纷和矛盾,在微信群内沟通交流,法官远程指导并提出调解意见,调解员就地化解矛盾。三是强化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制作《涉农法律手册》,将婚姻、土地等常见法律问题印制成册,向调解员发放。定期组织调解员旁听庭审、参与调解、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传授调解经验,提高调处能力。
三年来,该庭诉外调处起矛盾纠纷226件,其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协助调解案件95件,在法庭指导下,白河镇巡回办案点年均调解案件50余件,将大量社会矛盾化解在诉前、诉外,被当地党委政府誉为维护社会和谐的“防火墙”,化解社会矛盾的“减压阀”。
三、延伸职能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刘庭长,原告再不来,我们就走,不来就是放弃自己的权利。”早到法庭的被告郭某等4人,在等待原告代表的过程中已不耐烦,眉头紧皱、焦灼不安,一次次要起身离开,最后甚至走到法庭院子里。刘磊一次次解释,劝阻,最后干脆拉住郭某等人的胳膊,一边解释一边安抚,试图留住他们以解决王某等22位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据悉,2017年5月至10月,原告王某某等22人在被告郭某某等承包的白云山安阳昊坤公司洋房项目部工地干活,主要从事杂工、打灰等工作,被告先期仅支付原告少量的生活费,下欠70000余元工资未支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22名原告多次到白云山景区售票大厅和门口以堵门、上访等方式讨要工资,对景区形象及当地旅游业发展造成了恶劣影响。
车村法庭刘磊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宜尽快解决,如有处置不当,可能引发群体性时间,于是多次通知双方到庭调解,并到白云山景区进行实地察看,经过前期大量沟通,被告同意来法庭商量,所以不能让他们离开,刘磊一边做他们工作,一边安排人员催促原告代表。在原告代表到来后,从法、理、情三方面做双方工作,最终通过自己的诚意和耐心,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今年年底前分期清偿完毕。
嵩县作为旅游资源大县,辖区有5A景区白云山,4A景区木札岭、天池山等著名旅游景区,旅游业是该县四大发展战略之一。车村法庭辖区有白云山、千年银杏林等著名景区九个,为更好地服务县旅游发展战略,针对部分景区开发晚,旅游服务质量相对滞后,游客在旅游途中因用餐、购物、乘车等与经营者、景区、旅行社等之间的时常发生纠纷的事件,法庭在景区旅游黄金周设立假日巡回法律服务点,成立旅游巡回法庭,利用星期天、节假日及旅游黄金周,到景区巡回服务,对经营者普法,为游客维权。旅游巡回法庭采取咨询、起诉、立案、调处、执行一站式工作机制,现场立案、审理、调解。另外,精心编辑了相关法律宣传手册,利用旅游巡回法庭向过往游客宣传旅游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旅游消费过程中应当注意的小提示等,深受游客们欢迎。
三年来,该庭景区法律服务点共受理各类纠纷70余次,全部得到化解,有效地维护了游客的合法权益,为树立当良好的地旅游环境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深受游客和政府赞誉!
法徽的威严煜煜闪耀在山区的每个角落和白云间,这里留下了法官们无私奉献的足迹,彰显正能量无处不在,他们为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