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嵩县法院执行法官来到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看望慰问贫困申请执行人王某家属,并将3000元执行款送交王某家属手中。
王某在2016年的一场交通事故中被拖拉机撞伤,构成重伤二级,失去劳动能力,作为家庭的顶梁柱,王某一家的经济状况立马陷入了困难之中。就赔偿问题经法院审理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鲍某与曹某长期在外逃避执行。鲍某的电话能打通但一直不与执行法官照面,以无执行能力进行推诿,而曹某更是下落不明。二被执行人名下也没有财产,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多次利用节假日去寻找被执行人下落,但都无法发现其踪迹。今年9月份,王某摔倒在地住进医院,无力负担医疗费,王某的妻子来到法院要求执行。后王某的儿子又从楼上掉了下来,住进重症监护室,家庭生活更加困难。得知这个消息后,嵩县法院执行法官再次联系到被执行人鲍某,告知申请执行人情况,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并立即到法院与执行法官照面,否则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鲍某迫于法律威慑,主动履行了3000元的执行款。
随后,执行法官带着礼品和执行到位的3000元现金来到申请执行人儿子所在的医院,将案款和礼品交到申请执行人家属手中,鼓励他们树立信心,克服困难,并承诺法院一定会穷尽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争取早日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家属对此表示感谢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