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中,“小法庭”也可有“大作为”,平凡工作也能创造不平凡的业绩。且看嵩县人民法院田湖法庭助力平安建设,助推法治进程的那些事……
一心为民化矛盾 矢志不渝解民忧
田湖法庭人民法官追求的最佳境界就是“案结、事了、人和、胜败皆服”,终极目标就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案件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助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俗话说:一场官司十年仇。在现实生活中,输赢乃打官司之常事,赢者自然高兴,败者多为不服,能实现胜败皆服实属不易。在办案工作中,把案件办得又快又好体现了法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而通过案件调解让当事人息诉罢访更是体现了法官更高的能力水平和执法境界。然而,这不容易做到的事,在田湖法庭却做到了。近年来,田湖法庭在办理的上千起案件中,审限内结案率100%,案件质效持续向好,无一申诉、无一上访、无一矛盾激化、无一因处置不当引起社会负面影响的案件,始终保持了零信访零上访的记录,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都非常良好,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他们用小法庭抒写大情怀,用大情怀演绎大担当,用大担当收获大民心,“小法庭”实现了“大作为”。
巡回审理走乡镇 “流动法庭”进村组
巡回审理、就地开庭、流动办案是田湖法庭长期坚持的特色工作之一。自建庭以来,田湖法庭始终坚持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原则,每月深入辖区乡镇,进村组、进农户,就地送达、就地收案、就地开庭、就地执行,将“流动法庭”搬到广大农民群众家门口。在工作中,他们根据辖区案件特点,针对婚姻家庭、劳务合同、邻里纠纷案件多发的情况,适时开展巡回审判,以巡回办案为依托,深入田间地头、村民院落实地调查、勘查现场、就地开庭、调解纠纷、送达法律文书、宣讲法律知识、进行法律释明,通过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庭传统美德、家风家训,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爱老敬老、孝顺父母、崇德向善、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良好社会风尚。通过小小法庭的审判活动,助力依法治国之大文章,该庭巡回审理开展的一场场既彰显法庭威严,又不失情理兼容的法制公开课,不仅化解了矛盾,更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提高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减少了群众诉累,真正做到了让法官多跑腿,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司法服务,提升了群众法律素养,促进了邻里关系。
群众诉求记心上 定纷止争促和谐
仅有5名干警的田湖法庭是名副其实的“小法庭”,但在维护嵩县广大山区平安稳定的工作大局中,他们却发挥了其它部门不可替代的“大作用”。嵩县是个典型的山区贫困县,在广大的山区和农村,婚姻家庭、赡养继承、相邻纠纷、合同纠纷、林地纠纷等家长里短、争山争水争地的事时有发生,针对案多人少这一突出矛盾,法庭干警始终把及时解决纷争、及时化解矛盾、方便群众诉讼放在第一位,任劳任怨、加班加点开展工作。并在工作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法庭干警秉持尚法奉献的职业操守,突出调解功能,凭着一颗崇德敬民的公仆情怀和司法为民之心,扎根基层、深入千家万户、深入田间地头、服务百姓、造福一方,通过耐心细致地调解纠纷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为民排忧、谱写和谐、促进平安,较好地实现了调解、撤诉率高,判决、上诉率低,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