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不断增强法院司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促进年度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嵩县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开展从2010年10月12日开始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并于12日上午召开全体干警大会进行全面动员。
根据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业务部门要对10月9日以前未结案件和以后新受理案件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建立台账,制定办案方案,拟定结案时间表;结合实际情况,广泛采取繁简分流、集中办理、巡回审判等形式提高办案效率;主管院长和庭长带头办案,掀起争先创优的办案高潮;审委会实行随时召开,对复杂疑难案件集中进行研究。
另外,在活动中为强化责任,确定院长为活动总责任人,主管副院长为第一责任人,个业务庭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全员参与,通力协作,对全院干警进行临时调配,从院综合部门抽调8名干警充实至办案人员薄弱的执行部门,办公室等后勤保障部门24小时随叫随到;打破常规,全体干警取消双休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