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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人民法院车村人民法庭被市委政法委命名为“枫桥式”人民法庭

发布时间:2021-03-02 09:45:19



2020年初,洛阳市政法系统开展“枫桥式”基层政法单位创建活动,嵩县人民法院车村人民法庭积极参与创建,精心部署,奋勇争先,在创建活动中努力打造平安建设的桥头堡、社会治理的排头兵、群众工作的先锋队,近日,被市委政法委命名为“枫桥式”人民法庭。

嵩县人民法院车村人民法庭坐落在距县城98公里之外的车村镇,这里97%的面积为大山深谷,是洛阳辖区面积最大、位置最偏远的人民法庭。现有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劳务派遣辅助人员3名,年均受理案件200余件。

作为一个偏远的派出法庭,在“枫桥式”基层政法单位创建活动中车村人民法庭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加强对干警的政治教育,忠诚教育,确保党性教育入脑入心。

二、践行群众路线,加强诉源治理。

三、积极和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通力协作,严格落实司法确认制度。

四、坚持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回应群众司法关切,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五、延伸审判服务领域,围绕扶贫攻坚、旅游产业和辖区经济发展大局提供良好司法保障。

车村法庭将持续贯彻落实新形势下“枫桥式”基层法庭工作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发挥人民法庭深处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践行群众路线,不断完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坚持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贡献新的更大力量,为法治洛阳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马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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