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国琼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立足本职工作,兢兢业业,曾被评为嵩县法院先进个人、嵩县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等。
一、立足本职,当好员额法官得力助手。
自担任法官助理以来,该同志认真对照法官助理职责规定,并将自己置身于审判岗位,以一名承办法官办理案件的态度和视角来履职,协助法官办理好每一个案件。同时,高标准完成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受到法官和庭室领导的肯定。2016年8月,该同志被分配至田湖法庭工作,田湖法庭管辖田湖镇、闫庄镇、饭坡镇、黄庄乡、九店乡5个乡镇20多万人口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地域广、案件多,却只有一名员额法官。面对案多人少的局面,该同志能充分发扬团结协作精神,从接待当事人、立案到开庭审理、制作裁判文书再到送达文书、整卷归档,都能积极做好主审法官与书记员的沟通协调工作,尽可能地减轻法官的负担,保证案件审理工作高效、有序运行。2016年至2018年,平均每年协助法官办理案件300余件,结案率达99%。
二、持心以公,践行法律职业信仰。
2019年初,随着法院机构改革的推进,院党组调整该同志到民事审判庭协助法官从事婚姻家事案件审判工作。该同志面对婚姻家事案件中当事人容易产生矛盾激化等问题,摒弃了年轻人的浮躁心理,潜心钻研案情,多举措促成调解。例如,李某某与于某某离婚案,双方曾为争夺房屋权属大打出手,又为婚生子抚养权吵得“你死我活”,本着一次性解决矛盾的原则,商请审判长坐镇调解,研究调解方案,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及当事人父母、姐姐电话沟通、面谈。也曾因当事人情绪激动,极度不配合,在电话沟通一个多小时无果而产生了畏难情绪。但考虑到保障当事人子女的健康成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因素,就收起自己的委屈,锲而不舍进行沟通,最终调解结案。同时,积极参与普法宣传等公益活动,为帮扶村村民就赡养、继承、分家析产等常见的法律问题解疑释惑。
三、坚持学习,锤炼过硬业务技能。
善于学习、勤于学习、坚持学习,是该同志的一大特点。他充分利用碎片化时间提升业务技能,通过阅读专业书籍、在网上收看专家讲座等形式,认真学习办案方法与技巧。注重积累,将办案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记录在册,方便总结查阅,温故知新;虚心求教,向资深法官和身边每一位同事学习,汲取有益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同时,他还积极参与征文调研,与何晓萌同志合作撰写的《关于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调研报告——以嵩县法院受理案件为样本》一文经推荐刊载于《审判研究》2017年第3期,与韩贝贝同志合作撰写的《论我国刑事证人出庭难的原因及对策分析》荣获全市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优秀论文三等奖,独自撰写的《乔年成、郭春巧诉乔玉柱及第三人乔娇娇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案》典型案例被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20年度全市法院优秀案例。
参加工作以来,不论在什么岗位工作,他始终勤勤恳恳、踏踏实实,怀着一颗司法为民的初心,坚持在办案中学习,在学习中办案,学无止境,奋力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