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下午,市文明单位考核组一行莅临嵩县法院开展省级文明单位考核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左春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宋松伟陪同。
考核组一行实地查看了嵩县法院的文化长廊、诉讼服务中心、志愿者服务站、文体室、荣誉室、职工餐厅等场地,详细了解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对照考核细则进行了现场打分,对嵩县法院的文明创建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考核组一行表示,文明创建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希望嵩县法院在下一步工作中持续加大力度,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
左春生表示,嵩县法院是连续三届的省级文明单位,全院干警始终秉持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创建理念,以司法公正为主线,以司法为民为根本,大力弘扬司法文明,以廉洁、公正、文明的执法活动,促进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的全面深入开展。今后,嵩县法院将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营造创建氛围、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维护诚信环境,参与共建,积极做好文明创建的宣传者、倡导者和实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