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推动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县关于“能力作风建设年”的相关部署要求,1月20日下午,嵩县法院召开“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会,党组书记、院长左春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宋松伟主持会议,全体干警参加。
会上,政治部负责人李少刚传达了市中院关于认真落实全市法院“能力作风建设年”第一阶段活动安排的通知及县委“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会会议精神。
党组成员、副院长陈世敏公布了《嵩县人民法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
就如何开展好“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左春生强调,一是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全体干警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通过活动开展把观念转变得更新、本领锻炼得更强、作风锻造得更硬。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活动深入开展。对标对表找差距,立足本职提能力,聚焦问题转作风。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见到实效。强化责任落实,在开展活动中增强政治自觉;坚持学干结合,在履职尽责中得到能力提升;严明纪律规矩,在强化督查中实现作风转变;主动对标榜样,在先进典型中汲取奋进力量。全体干警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以及上级法院决策部署,踔厉奋发、笃行不怠、躬身入局、实干担当,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为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自身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