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集中整治和廉洁过节工作,根据嵩纪联发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县纪委工作要求,1月29日下午,嵩县法院召开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集中整治暨廉洁过节工作部署会,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宋松伟主持,全体干警参加。
会上,县纪委监委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董敏传达学习了《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开展“讲家史、传家训、正家风、严家规”主题活动的通知》精神,同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对廉洁过节进行安排,并对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出要求: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严禁酒后驾车、做到安全文明出行。二要加强法规法纪学习,坚决克制侥幸心理、麻痹思想,牢固树立“法纪红线不可逾越、法纪底线不可触碰”的理念,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严守各项纪律规定,确保廉洁过节。三要进一步强化“家庭助廉”意识,引导家属要当好“家庭守廉”主力,把好家庭“廉洁关”。
宋松伟为全体干警上“廉洁过节、拒绝酒驾”警示教育课,并强调,全体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纪观念,拒绝酒驾醉驾,严守各项纪律规定和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确保过上一个廉洁、祥和的春节。
会后,全体干警签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入脑入心,杜绝酒驾醉驾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