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进一步传递社会正能量、培育社会新风尚,3月2日,嵩县法院组织志愿者到大坪乡宋岭村,开展“做红色传人”文明实践主题活动。
在宋岭村委,志愿者们对群众进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微宣讲,提高广大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激发爱国情怀,增强民族自信。
以“做红色传人”为主题,志愿者们进入学校与师生传唱红色歌曲,为孩子们讲述革命故事、朗诵红色经典,激励年轻一代铭记初心、勇担使命。
此次活动,嵩县法院向宋岭小学捐赠了价值2千余元的铅笔、笔记本、字帖、羽毛球拍、兵乒球拍、篮球、足球、毽子等文具及体育用品,承载着全体法院干警对山区学童沉甸甸的关爱。
近年来,嵩县法院以“服务社会、传播文明”为宗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常态化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发挥着省级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下一步,嵩县法院将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立足本职,担当奉献,以志愿服务为基本形式,扎实有效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带动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平、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为文明和谐社会建设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