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6日,嵩县法院车村法庭依托移动终端设备,通过电话询问、微信沟通等方式,成功办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原告陈某与被告郭某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在疫区,无法到庭参加庭审,考虑到现阶段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既要打赢“抗疫”攻坚战,又要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刘磊遂决定先与原、被告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后再确定案件下一步如何办理。经电话确认原告陈某可以到庭参加诉讼,随即与被告郭某联系,告知其诉讼权利义务及现阶段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注意事项,就原告诉求及双方争议焦点耐心与其沟通,最终原、被告均同意线上开庭。承办法官通过“云法庭”对本案进行审理并及时出具裁判文书。
因前期审理过程中有效释法明理,被告郭某某在收到裁判文书后,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愿意履行,并通过微信将标的款12000元及诉讼费50元转账给法庭工作人员,由其转交至原告。
至此,该案在“线上”成功得以化解,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又为防疫工作的开展贡献了一份力量,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