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促进人民法庭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根据省高院及市中院相关工作要求,5月31日,嵩县法院在车村法庭召开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动员会,全面统筹部署2022年“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副县长、车村镇党委书记程欢,院党组书记、院长郑琨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检察院、司法局相关同志、车村镇镇直单位负责人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受邀参加会议。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世敏主持。
会上,院政治部负责人李少刚宣读了《嵩县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车村法庭庭长刘磊从政治建设、目标任务、工作打算三个方面汇报了车村法庭的创建做法和经验。
参会人员立足辖区实际和工作职能,对人民法庭多元化解纠纷、延伸审判职能、扩大司法宣传效果等方面工作进行指导,建言献策。
程欢表示将全力支持“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并指出,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化解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推进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二要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根植基层、贴近群众、了解民情的优势,注重加强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络工作,促进法庭工作健康发展。三要坚持协同联动。乡镇党委将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促进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整体联动。
郑琨对各位领导长期以来对嵩县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大家对法庭建设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院党组将认真梳理,探讨研究,逐一改进。下一步,县法院将立足司法职能,忠诚履职尽责,把此次创建活动与服务大局紧密结合起来,与“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人民法庭的优秀工作业绩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