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2022年10月24日起,嵩县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措施暂时调整如下:
一、所有进入嵩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人员,须规范佩戴口罩、扫描“场所码”,出示行程码、健康码,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后,请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严格保持“一米”安全距离,有序排队办理、分隔就座。业务办理完毕请尽快离开,减少在大厅停留时间,防止聚集。
三、根据县疫情指挥部要求,统一做核酸检测期间,诉讼服务中心暂不开门。有诉讼需求者,请网上立案、网上交费。可登录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hncourt.gov.cn/)、河南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端)、律师服务平台等在线方式办理立案、交费等相关诉讼事务。
四、参加开庭的诉讼参与人,请按照法官要求,确定进入人数,并接受安检法警的安全检查。
五、对不遵守疫情防控政策、强行扰乱公共秩序的人员,值班法警将予以劝离;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我们将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动态调整防疫措施并及时发布,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如有疑问,可致电:63157001、63157020、63157081。
嵩县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