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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湖法庭民事调解率达90%

  发布时间:2011-07-28 10:42:09


面对严峻的信访形势和复杂多样的社会矛盾,田湖法庭积极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事审判指导思想,深入细致地做好调解工作。2011年上半年,该庭受理案件80件,审结63件,结案率78%,调撤54件,调撤率90%,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法庭在化解矛盾纠纷中一是坚持用“心”调。在调解过程中怀着高度的责任心、公心、爱心、耐心,公正的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不断化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有效的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杨来富、席菊娃夫妇诉儿媳李恩连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及王京坡、韩秋珍夫妇诉儿媳李丹丹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该两案均系儿子打工期间亡故后,公婆与儿媳因死亡赔偿金的分配问题发生纠纷,双方对立情绪激烈,互不相让。田湖法庭在立案应诉环节以家庭亲情为切入点耐心细致的给双方当事人谈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10余次调解,逐步消除双方对立情绪,该两案均在开庭前调解结案。

二是借“力”调,发挥人民调解优势,增强调解合力。田湖法庭针对案多人少,调解难度大的实际情况,积极主动与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基层干部等建立联系,邀请他们协助法庭做调解工作。田湖法庭借助社会力量成功调解案件19件,达到结案数的30%。特别是一些社会影响大、矛盾复杂的案件,有针对性的邀请他们或参与或旁听案件的审理与调解,既为调解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又从不同角度、利用不同的社会力量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分歧纠纷、增强调解合力,促使了案件的顺利调解。田湖村史某等3人诉田湖镇洒落村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村委班子更替,村民对本案有抵触情绪,同时因为其他纠纷村民曾集体上访过,原告也有信访经历。该案若处理不当可能会导致新的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为从根本上解决纠纷,田湖法庭邀请本院人民陪审员、县政协委员、田湖村副支书姜铁军参与案件审理并共同做调解工作,提高了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通过艰苦耐心的调解,释法说理、逐步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原、被告最终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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