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案方便又快捷,便民服务暖民心
2022年以来,嵩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积极推动网上立案、网上缴费工作,方便企业网上立案,提升立案便利度。目前我院网上立案已覆盖民事、行政案件全部诉讼程序及执行案件立案,网上缴费已做到全面覆盖。截至2022年底,我院一审案件网上立案率99%,网上缴费率94.5%。所有网上立案案件,当事人均无需在提供纸质起诉材料,由立案审核人员直接打印网上提交材料进行立案,减轻当事人的立案负担,为当事人提供了更方便快捷的立案服务。
积极推行立案容缺受理机制,适用于民事一审、再审及执行案件,允许当事人在立案时,只上传起诉状、主体材料、主要证据、代理人材料及能确定管辖法院的材料,其余非关键性材料在规定期限内补充完整即可该机制推行以来,广受好评,不但提供了立案效率,也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同时在保障群众人身安全的同时,切实减少当事人诉累。
为进一步扩大跨域立案公众知晓度,提高群众诉讼便利度和满意度,切实解决异地诉讼不便的问题,我院积极推进跨域、跨层级立案。2021年以来,我院跨域、跨层级立案案件数为14件,努力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立案渠道,提升立案工作质效。努力让群众“打官司不求人,立案不出门”,切实解决异地诉讼不便的问题。
除了立案机制的方便快捷,立案庭还为群众提供暖心的线下服务。增设导诉台,为当事人提供“一对一”的法律咨询和诉讼指导,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合的程序和方式解决纠纷。开设“绿色通道”,对年老、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及企业开放,优先接待、优先立案,尽量缩短审理期限、设置便民书写区,为当事人无偿提供各类诉讼文书参考模板,真正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度。引入律师志愿者服务,为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立案指导等服务。
二、电子送达多样化、诉讼文书无纸化
嵩县法院建设“一站式司法文书集约化送达平台”(以下简称“集约送达平台”),我院积极开拓创新电子送达方式,目前我院可以通过专门的电子送达平台(邮政集中送达平台)、电子诉讼平台、华宇审判流程信息平台、河南诉讼服务网、律师平台、委托送达平台、短信、邮件、微信公众号(豫法e信)、移动微法院、12368语音通知、传真等多种送达方式进行电子送达,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在手机等移动电子设备上接收诉讼文书,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2022年我院电子送达案件量8558件,送达任务数达16523余次,送达次数高达2万次。电子送达占比95%,电子送达覆盖度100%,无纸化办公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三、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执行质效跨上新台阶
2022年以来,我院以执行指挥中心的实体化运行为目标,持续加大对执行指挥中心的建设。通过制定并运行《嵩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实施方案》,我院执行指挥中心已经实现了兼具集约事务办理、繁简分流、数据监管、执行公开、指挥调度、决策分析等功能为一体的实体化运行工作平台的建设目标,执行指挥中心作为执行工作的管理中枢和指挥机构,使执行指挥中心成为了服务和保障执行工作、管理和监督执行案件、指挥和协调执行力量的真正“大脑”,为执行工作和营造我区良好营商环境提供充分支持和保障。
在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模式下,我院执行质效持续向好。2022年我院全年涉企买卖合同案件适用简易执行程序共计153件,执行完毕51件、和解结案41件,申请标的4989842.9元,执行到位金额481549.64元。执行平均用时46.61天;2022年全年借款合同适用简易执行程序119件,申请执行标的6107300.44元,执行到位标的1457669.21元,执行平均用时54.63天。
四、用好失信惩戒利剑、维护法治营商环境
2022年以来,我院在执行中严格贯彻“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损”的基本原则,在依法保障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体现执行工作的强制性,我院通过多种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警示惩戒。一是对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的被执行人,在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仍未履行的,立即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二是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支付宝、微信、银行存款等资金账户进行全面查控,对被执行人证券、保险、公积金、不动产、车辆、工商登记等有关财产信息进行全面查询,发现财产后立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三是对符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强制措施,联合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进行通报;四是依据申请人申请或依职权,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五是依据申请人申请或依职权,对下落不明或隐匿财产的失信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六是在现场调查过程中,或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发现失信被执行人,可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七是通过公安机关协助查询被执行人下落或其车辆下落后,强制拘传被执行人或查扣其车辆;八是定期针对失信被执行人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并通过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进行直播,实现打击一个教育一片的法制宣传效果。
我院通过多种强制措施,对信被执行人施以警示惩戒,促使企业和个人诚实守信,在经济纠纷执行案件中成效显著,对执行案件顺利执结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2022年我院全年发布失信被执行人2640人次,涉案金额9.26亿元,发布失信信息后主动履行2.31亿。
五、加强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显成效
2022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我院先后制定《关于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制度的规定》、《专职调解员考核补贴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嵩县涉企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对接22个特邀调解组织、8家行业调解组织、61名调解员,嵩县法院特邀房嵩县中小企业协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嵩县工商业联合会、嵩县侨联等作为调解组织,以辖区十三个办事处调解委员会及法院派驻调解室为基础,以保险业协会、银行业协会等行业性专业特邀调解组织为补充,积极引导当事人自愿优先选择成本较低、对抗性弱、有利于修复关系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多元一体”式的诉前调解体系。2022年,我院调解平台共受理调解案件2745件,诉前成功化解纠纷1466件,调解成功率53.39%;通过非诉方式化解各类涉企纠纷300余件,大大降低了涉诉企业的诉讼成本。
六、利用大数据分析平台,做好风险预测预防
2022年以来,我院坚持以数助决策、智慧创新为指导,把司法大数据深入运用到社会综合治理矛盾化解中,长效发挥大数据分析预警作用,为综合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排查矛盾风险,提供信息化和数据支持,2022年上半年我院车村法庭对辖区政府发放司法白皮书《2022年上半年车村镇涉诉案件分析》,2022年12月嵩县人民法院向嵩县委区政府提交《2022年嵩县全域涉诉矛盾纠纷情况统计分析》,县委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对嵩县法院通过运用司法大数据分析,服务营商环境,关注民生问题予以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