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上午,嵩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刚毅与执行局干警一起,冒雨来到城关镇杨岭村,将4000余元执行款亲手交到农民工代表、身患重病的黄跃卫手中。黄跃卫等10名农民工及当地村民对法院快审、快执,并且院长亲自上门送来执行款交口称赞。
2009年3月,黄跃卫等10名农民工在给包工头姚某干完活后,工资被包工头姚某从发包方结算后,一直未付清。后经多次催要无果诉至该院。经本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包工头姚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欠农民工的工资。判决生效后,姚某避而不见,逃避履行义务。2011年7月5日,黄跃卫等10名农民工依法申请嵩县法院强制执行。
立案后,嵩县法院迅速启动农民工工资诉讼绿色通道,优先排期执行。并且在执行中,了解到申请人之一黄跃卫患病正在医院等钱做手术,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刚毅遂亲自督导执行,成立了两个执行小组,分别对被执行人姚某的财产状况进行查询和查找姚某的下落,在强大的执行震慑和执行人员耐心说服教育下,被执行人姚某主动将执行款送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