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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法院“四个一定”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

  发布时间:2011-09-19 15:29:25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全省法院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增强与人大代表联络的主动性,提高法院工作透明度,争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嵩县法院在会后及时召开党组会,从“四个一定”入手,强化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

    一是增强与人大代表的主动沟通意识,建立一案一报制度,对于人大代表关注或过问的案件以及人大部门批转的案件,要一案一报,一定要争取工作的主动性。

    二是增强优先办理意识,对于人大代表关注或过问的案件,一定要绝对要优先办理,不讲条件、不讲原因,办理过程和结果,在三个工作日内反馈和通报给人大代表。

    三是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监督案件执行工作,以及参加案件听证工作,一定要增进人大代表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感性认识。

    四是发挥院新开通的《手机新闻》平台以及其他媒体平台作用,宣传法院工作,增进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一定要争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更大支持。

文章出处:嵩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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