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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残婆媳成冤家 定纷争双方谢法官

  发布时间:2011-10-08 15:55:09


   9月22日,在嵩县法院城南法庭的调解室里,原告李某某的母亲谢某紧握着法官的手说:“多亏你们的耐心调解,要不然,我和儿子今后的生活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被告温某某也激动地说:“如果不是你们,我们这个家就破碎了,谢谢你们!”这是该庭在调解一起婚姻纠纷案件时,原、被告双方感谢办案法官。 

    原告李某某与妻子温某某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婆媳关系也十分融洽,然而,一次车祸彻底改变了一家人的生活。2009年12月27日原告在车祸中严重损伤了颅脑,事故发生后,在被告温某某的奔波和照料下,原告李某某被送到洛阳市河科大医院全力抢救,并且与肇事方达成赔偿协议:除前期10余万元医疗费外,再一次性赔偿李某某18万元。李某某的命虽然保住了,但成了高位截瘫、生活不能自理,依靠在治疗维持生命。在护理过程中,对于治疗方案,婆婆谢某某与儿媳温某某发生了严重分歧,互相猜疑,矛盾逐步升级,谢某某甚至怀疑温某某要谋害其丈夫,独霸赔偿款,拒绝温某某到病床前护理。温某某一气之下,撒手不管。李某某失去治疗的资金来源和护理,病情随时可能恶化,谢某某遂以其子的名义向法庭起诉要求与儿媳温某某离婚并要求儿媳支付赔偿款。

    该庭受理此案后,为了不耽误李某某治疗,承办法官和庭长在第一时间到医院、李某某原单位和温某某的单位走访,了解双方矛盾的症结和原告诉讼的真实目的,结合本案离婚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如果离婚,李某某护理的重担将落在已经77岁得谢某某身上。该庭遂邀请温某某所在单位的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兼顾到有利于李某某治疗和护理、谢某某对李某某不信任以及温某某有工作不能在家长期护理等因素,法庭和调解员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化解双方的误解,经过十余次的调解,双方接受李某某由其母亲谢某某和一名护工进行护理,护工由谢某某寻找,温某某于每月5号之前向谢某某支付2000元作为李某某和护理人员的日常开支和工资,1个月内温某某和谢某某协商对李某某的手术治疗的相关事宜,平时医疗费由温某某根据谢某某提供的医疗单据支付的方案。双方握手言和,谢某某遂代表儿子撤回了离婚起诉。矛盾解决了,昔日的冤家婆媳,在法庭上共同感谢法官。

责任编辑:马旭升    

文章出处:嵩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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