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嵩县院执行一科数次往返洛阳,和风细雨般向当事人释法析理,顺利和解执结一起离婚析产案件,受到上级法院和社会各界盛赞。
该院在执行魏某与王某离婚析产案件中,被执行人王某原籍为山东人,判决生效后即下落不明,导致案件长期无法执行。今年9月初,被执行人王某暗自来到嵩县,私自处分已经被查封的财产,致使当事人发生激烈冲突,矛盾升级。
执行局一科干警得知情况,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多次通过电话做双方思想工作,但被执行人拒不到庭,反而多次到市中院无理缠访。执行一科遂采取跟踪调查形式,查找到王某现在洛阳的临时住所,由执行局局长带队先后三次往返洛阳,耐心细致做王某思想工作,给其释法析理,并邀请市中院领导帮助做工作,最终使王某从思想上有了根本转变,积极与魏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由当初对本院的不信任变成了满意和感谢,案件执结后,王某如释重负,紧握着办案人员的手说:“谢谢你们,我现在才知道你们做出的一切都是为了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