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结合嵩县人民法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整体安排,4月23日,嵩县法院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此次读书班为期一天。党组书记、院长郑琨主持学习研讨并讲话,全体班子成员、中层正职参加。
集中学习阶段,郑琨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省委书记楼阳生在省委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集中研讨阶段,全体班子成员围绕党纪学习教育和干部队伍再造逐一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条例》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切实增强党纪学习教育的精准性实效性。逐章逐条学、全面系统领会。坚持原原本本学,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及《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通起来,有机融合、一体推进。以案促学、强化警示震慑。结合近年来法院系统违纪违法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以训助学、真正入脑入心。既要通过抓“关键少数”带动管住“绝大多数”,又要加强对一线干警、年轻干部的教育培训,切实把纪律要求内化为自觉行动。要联系实际学,认真检视问题。
会议强调,要聚焦《条例》,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中注重学用结合。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强化审判权力监督制约,全链条压实责任,确保管住“案”、管住“人”、治好“院”;要全面推进干部队伍再造,严格遵守“三个规定”和“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激励党员干警担当作为,树立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用好“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全员绩效考核”两个抓手,让能干事、干成事者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