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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做媒昧心做证 妨害诉讼拘留罚款

  发布时间:2011-11-07 10:29:42


别人联姻不成,因彩礼对簿公堂,介绍人即好心当红娘,又热心做假证,2011年11月4日,嵩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做伪证的张清建司法拘留十五日,并罚款3000元。

     2011年10月25日,嵩县人民法院车村法庭在依法公开审理原告吴某某诉被告张某某彩礼返还一案中,证人张清建在证言中证明原、被告经其介绍相识,作为媒人参与了双方订婚,并亲手将原告方的2000元订婚彩礼交给被告。庭审后,经法院查明,经证人张清建手交给被告方的订婚彩礼是10001元。张清建信口雌黄做假证,严重影响到案件的正常审理,该院遂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处罚。被戴上手铐时,张清建不断地对办案人员说:“我原本是好心,却犯了大错,真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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