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法院研究室承担着全院文秘信息、调研宣传等职能。共有干警2人,平均年龄31岁,党团员占总人数的100%。该室紧紧围绕法院中心工作,以强化服务为目标,以精神文明建设为主导,在实际工作中团结协作,务实创新,使优秀青年的动力、活力与创造力不断凝聚,有力地推动了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也受到了各级领导及群众的普遍好评。近两年来,我院分别被省市法院授予调研和信息工作先被市政法委授予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人次受到上级法院嘉奖。
一、完善基础管理,营造创建氛围,打造全新服务空间
在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院团委及各庭室的帮助下,研究室全体干警紧紧围绕法院中心工作创建“青年文明号”,制定了创建目标和计划,使创建的标志明显、氛围浓厚,创建工作有形化、有序化。进一步完善了工作规范,制订考核管理办法、工作职责、行为规范等,在实际工作中营造了激励竞争和约束监督机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岗位服务承诺,把“青年文明号”的各项行为标准贯穿于日常工作中,提高了工作质量,提升了工作水平。
二、立足本职工作,倡导职业文明,树立良好外部形象
作为法院的重要部门,研究室把“青年文明号”活动与树立良好的形象紧密结合起来,与参谋决策、服务干警等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倡导“四好”、“六声”和“五心”服务,即服务好、态度好、廉政好、工作质量好;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答声、求有请声、不足有歉声、合作有谢声;服务有“热心”、接待有“诚心”、言谈有“虚心”、解释有“耐心”、待人有“真心”。并以自己身体力行带动了全院其他庭室,受到了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本职工作坚持精益求精。今年以来,累计撰写领导讲话等各类综合材料120余份。编写各类工作信息60余条,被上级采用30余条。撰写调研文章12篇,被《人民法院报》、《公民与法》等省级以上媒体采用7篇。表宣传稿件200余篇,其中《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被《人民法院报》头版刊登,《“小窗口”实现司法为民大跨越》被河南法制报整版刊登。笔阁间充分展示了清正廉洁的法官风采,弘扬了公正为民的司法精神,有力提升了法院的威信和形象。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技能,培养爱岗奉献精神
自觉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创造学习条件。全室干警通过自学与短期培训等形式相结合,并紧密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教育活动,学习时势政策、政治理论,学习身边的先进人物事迹,进一步提高了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化修养,增进爱岗奉献意识。
研究室主任马旭升同志患高血压,每天吃着药,坚持夜里加班写材料,今年2月,他刚做完手术,就把电脑放在病床上写;4月份,他母亲一个人在家心脏病发作,可是院里在第二天要召开司法巡查动员会,他就把电脑放在母亲的床边,一边照看着母亲,一边写会议材料,直到早上7点。副主任黄洁,年纪轻,需要参加各种考试,而且母亲患腰椎间盘突出,她既要照顾家里,还要复习考试,但从没耽误一天工作。这些点点滴滴,都是研究室干警日常工作生活的真实写照。
“青年文明号”是我们全室人员的追求,我们会不懈努力,不断超越自我,超越极限,用优质、高效、文明的工作,让舞动跳跃的青春在“青年文明号”的旗帜下闪光,为审判事业和全县社会发展贡献自己全部的青春和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