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法院民二庭在审判工作中用实招、做实事,力促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共审结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涉农案件52件,调解47件,调解率为90.4%,取得良好效果。
该庭在办案过程中,针对农村“亲情关系厚重”的特点,主动邀请村委干部、当事人亲属等人员参与涉农纠纷调解,健全多元化调解机制,确保案结事了。为切实减轻农民诉讼负担,最大程度缩短办案周期,通过设立巡回审判点,定期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开庭、现场调解、及时普法。结合“法官村长”工作,经常性地到辖区开展法律服务,帮助群众解决法律问题,选择涉及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件,定期举行法律讲座,提高群众法律意识。通过深入农村、走进农户、贴近群众等一系列诉讼便民、利民举措,极大地拉近与农村群众的距离,极大地促进了涉农矛盾纠纷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