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档案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方便利用和为审判工作服务。嵩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四种意识”,有效地促进了档案管理工作。
强化责任意识。依据档案法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嵩县法院档案管理制度》和各项档案管理细则,从入档、归档、档案管理、利用等各个方面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并培养档案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牢记档案管理的重要性。
强化保密意识。根据档案管理的性质和要求,严格落实档案保密规定,禁止私自外借,严禁泄露档案内容。
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档案管理服务于审判工作的意识,加大档案管理基础设备投入,人员投入,为干警和其他人员充分利用档案资料创造良好的服务内容和服务环境。
强化价值意识。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充分利用档案资料,发挥档案资料的宣传价值和信息价值,通过案例选编,统计数据档案资料汇编等形式,发挥档案本身的价值,从而把“死档案”变成“活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