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嵩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王旭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执行党支部11月主题党日活动。党组成员、副院长谢振国列席会议,会议由支部书记刘磊主持。
会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重要文章《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刘磊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传达了江凌书记莅嵩调研讲话精神;与会党员根据集中学习内容,结合自身执行工作实际,围绕“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进行了交流发言。
王旭光作总结讲话,要求执行局党员干警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体人员要学以致用,规范执行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在办案中照顾到各方当事人的感受,分析到每个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平衡好各方利益,把握好各种情形,做好定分止争。要抓住工作重点,紧盯主要矛盾。正值年底收官冲刺的关键阶段,要紧盯结案指标,奔着问题、指标、真金白银出发,发挥青年党员干警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贡献的攻坚精神,最大限度实现胜诉当事人的权益。要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执行质效。青年党员先锋队要以“提质增效”为目标,不断探索创新执行工作思路,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举措,共同推动嵩县法院执行工作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