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是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长期以来,经费困难是嵩县法院面临的重要难题。为切实厉行节约,发挥有限经费的最大作用,该院抓大不放小,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降低办案消耗,提高资金效能。并结合本院实际制定相关节约制度,采取措施,保障低碳节能办公取得实效。
电子网络办公。统一申请了各庭室专用邮箱,各类文件、信息、通知一律以电子文档形式通过邮箱发送;法律文书起草、修改、报批、审定均使用院局域网传递,减少重复打印次数。
点滴节约用电。要求干警随手关灯、关电器,杜绝长明灯、长用电器。空调使用统一配电,严禁开窗使用。倡导循环用水,加强对用水设施进行日常维护,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集约管理车辆。实行休息日警车封存,严格公务用车派车制度,严禁执法车辆外借、杜绝公车私用;合理安排下乡、出差用车,统筹安排一条线路事务,尽可能合并工作用车,积极推进公务车辆的节能降耗工作。
三定原则招待。严格执行招待、公务用餐统一派餐制度。公务招待、加班用餐按照从简、方便、实惠原则,实行定人员、定标准、定地点,杜绝吃喝等铺张浪费。
节约好比燕衔泥,浪费犹如河决堤。在大力推行低碳节能化办公的倡导下,该院今年上半年,办公办案消耗较往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3%,有效利用有限经费,推进审判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