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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法院能动司法服务和保障县拆迁工作

  发布时间:2012-06-13 15:12:25


    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我县城建征迁改建工作,近日,我院制定《嵩县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履职积极支持我县城建征迁改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主动服务县征迁改建工作,保障县征迁改建工作顺利进行。

    一、成立领导协调小组,加强沟通联络。建立经常性的沟通联系,组织协调征迁改建工作中各种关系,及时了征迁改建工作进展情况、以及遇到的法律问题,充分发挥自身审判职能作用,为征迁改建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二、专门设立征迁改建合议庭,加强案件处理。为“便捷、高效”解决征迁改建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我院专门抽调人员组成合议庭,解决征迁改建工作中的矛盾纠纷,为推动项目加快实施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三、延伸服务职能,主动深入征迁项目。主动深入征迁当事人,深入征迁现场,宣传征迁法律法规,教育征迁当事人自觉守法,依法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为征迁改建工作保驾护航。

    四、引入听证机制,强化社会参与。为了维护征迁改建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引进听证制度,对重大问题组织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检察机关、信访部门和被征迁群众代表参加听证,听取各方意见,保证征迁改建工作合法有序进行。

    五、树立“五化”审判意识。采取立案便捷化、审理公开化、执行高效化、司法人性化,应急反应迅速化,把宣传教育、审理执行与解决问题相结合,对征迁改建工作中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就地开庭,就地审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积极为征迁改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嵩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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