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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车不慎酿悲剧 悔罪自首获轻判

  发布时间:2012-06-14 14:42:50


    倒车撞倒电线杆,不料却将妻子砸死。近日,嵩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2年1月6日,被告人李某驾驶重型仓棚式货车,在卸货倒车过程中,不慎将路边电线杆撞倒,将砸伤其妻子杜某,杜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李某到主动投案自首。该事故经认定,李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李某能够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嵩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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