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上午,嵩县法院立案法官冒着大雨,来到县医院外科病房,给91岁的老人刘凤英送达了诉前保全裁定书。
2012年6月10日,家住库区乡牛寨村的刘凤英老人在乘坐电动三轮车回家的路上,被机动车撞伤,住院花费了近万元,车主在支付少部分费用后,便拒绝赔偿。无奈,刘凤英老人在家属的帮助下,向嵩县法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请求对该肇事车辆进行保全。
受理该案后,立案法官考虑到刘凤英老人年龄大,因受伤尚在住院,天又下着雨,为避免老人来回颠簸,连夜制作保全裁定,第二天上班后,立即冒雨来到县医院,向刘凤英老人送到了裁定书。法官冒雨将裁定书送到病床前,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深深打动了老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