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嵩县人民法院立足实际,切实加强法院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增强干警服务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使该院法官队伍精神面貌有了明显的转变。
一是与司法便民利民相结合,保障和服务民生。该院始终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审判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衡量标准,把审判岗位作为服务群众的平台,通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将司法为民贯穿到审判工作各个环节。完善了司法救助制度,健全巡回审判制度,方便了人民群众诉讼。该院还加大了调解工作力度,悉心接待群众来访,努力实现司法便民、利民。
二是与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相结合。该院紧紧围绕“公正高效办案,和谐司法为民”主题,扎实开展了以司法服务进社区、司法服务进企业、司法服务进村庄为主要内容的“司法服务三进入”爱民实践活动,现场向群众宣传婚姻法、合同法、森林法等常用法律,提高了法官的群众工作能力,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受到了群众的称赞。
三是与严格落实“五个严禁”相结合。该院把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五个严禁”规定,作为改进法院工作作风的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扩大社会影响和监督范围,该院利用电子显示屏、立案大厅、审判庭等窗口及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印制了“五个严禁”小卡片,方便干警随身携带、随时阅读,大力营造正气凛然、清新廉洁之风,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