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被限高消费 出行不便误商机
作者:李晓辉 黄洁 发布时间:2012-07-16 10:15:01
“你们法院的限高令真厉害,现在坐不成飞机,这样一来也没法到外地做生意了,今天我就把款送到法院。”被执行人宋某对我院执行二科的法官说。
2010年9月10日,宋某因欠王某房屋装修款被诉至我院,经审理,判决其向王某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共计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宋某拒不履行义务,王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宋某不配合、不履行。于是,法院对其签发了限制高消费令,限制其乘坐飞机、高档消费等。近日,宋某欲乘飞机到外地做生意,却被阻拦下来。生意耽搁了,宋某便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自觉履行了还款义务。
责任编辑:嵩法宣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