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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快审讨薪案 民工送旗赞法官

  发布时间:2012-07-18 17:18:41



    7月17日,在嵩县法院门口,鞭炮齐鸣,张军、张金有等10余名民工向该院民一庭法官献锦旗致谢,锦旗上书写“追回农民工资 伸张法律正义”。

    2008年5月,原告张军等61人与嵩县任某签订钼选厂排洪渠施工合同后,进行了施工。在监理人员的指导下,保质保量完成了施工任务,并书写了结算单,但迟迟不予付款。2008年农历12月24日经县政府领导协调,给付了30000元,下余93624元经多次讨要一直未付。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民一庭受理案件后,立即为农民工开通“绿色通道”,采取优先立案、优先调解、快审快结的方法,并为61名民工办理了缓交了诉讼费,确保农民工打得起官司。经审理,判决任某支付农民工工资及93624元,该公司承担连带责任。4年讨薪漫漫维权路,一朝诉讼当月定胜负。61名民工接到生效判决书后,特意制作一面锦旗,盛赞法官办案神速。

责任编辑:嵩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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