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嵩县人大常委会到法院视察调研工作,在实地察看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场观摩了审判流程管理操作系统、参观了荣誉室,观摩旁听了民一庭开庭审理的一起民事案件,听取了工作汇报后。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德清对法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李德清主任从四个方面充分肯定嵩县法院院工作:一是强班子,带队伍,干警形象好。认为嵩县法院警容严整,面貌一新,作风纪律严明,抓学习、抓作风、抓纪律、抓廉洁、抓宣传,全面提升,在全县人民中的形象是良好的,赢得的人民群众的赞誉和各级领导的肯定。二是抓审判,重执行,业务能力好,审判法官形象良好,业务能力强,执行工作有新举措,新创新,面对新问题、新困难,有新思路、新方法。三是顾大局,有作为,服务中心好。嵩县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县中心工作,特别是法律服务官、人民陪审、诉前调解等都是新亮点,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四是定位准,态度正,人大意识强。法院对人大的各项工作非常重视,认真接受人大的监督,积极向人大汇报工作,位置摆的很准,态度非常诚恳,人大代表非常满意。
对嵩县法院今后工作提出了殷切希望:看未来,更努力,全面建设再提升。希望嵩县法院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机关建设、廉政建设、班子建设、作风建设,促进工作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