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干警办案能力、效率和责任心,嵩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执法能力、效率、责任心”大检查活动开展。
精心组织。成立了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导协调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刚毅任组长,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普强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明确目标。制定了《“执法能力、效率、责任心”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的内容及范围,细化工作节点任务,提出任务分解办法,将任务到分管院长及各部门,把大检查活动作为审判管理的重要抓手,推进精细化办案。
营造氛围。在组织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利用电子屏、手机短信、走访、座谈等形式,广泛营造活动氛围,以达到干警理解活动重要意义 。
强化督导。活动领导小组下设督导组,纪检监察、审管办、立案信部门访组成,加强对全院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切实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注重调研。坚持以调查研究为先,抓住活动中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剖析原因,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执法能力、效率、责任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执法水平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