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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化”管理促“精细化”审判

——嵩县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经验

  发布时间:2012-11-16 11:14:23


   今年以来,嵩县法院以“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为抓手,树立“强监督、重管理,抓细节、重规范”理念,深化审判管理措施,推行层层深入的多元化审判管理机制,实现案件质量和效率的有序可控,促进司法过程进一步规范。    

     一、审判流程节点化,管细办案过程

   今年以来,我院投资近百万元,安装了审判流程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审判管理电子信息化,覆盖至审判执行各部门,延伸至各个人民法庭。制定了《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将审判管理过程分为立案、送达、审理、鉴定评估、执行、信访、归档七个环节,明确了每个环节的操作规程、时限和责任。由立案庭、审管办等部门对每个“节点”进行具体监督控制,对逾期未进入下一管理段的,提请院长向责任部门发出督办函,对案件承办人发出黄牌提醒,责令其说明情况,属于人为原因,则实行易人办理,从而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效率,杜绝超审限案件的发生。根据《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对案件信息录入,从立案、审判、结案、文书上网等环节,每个部门确定一名专人负责,规定立案登记、办理过程等信息当天上网录入,法律文书在结案后5日内审查、填报责任表,报院网管办统一上网录入。由审管办统一监控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对简易程序案件在2个月尚未结案,普通程序案件在4个半月尚未结案,由审管办在计算机上发出督办函;简易程序案件在2个半月未结案,普通程序、执行案件在5个月未结案,由审管办发出书面督办函督办。审判业务庭,应在督办函发出后2日内提交书面说明情况,在法定结案前10日内,书面报告案件办理结果情况,审管办督办后,未如期结案的,由主管院长、院长督办,院长督办案件,实行一周一报。对审执结的案件,在5日内,持卷宗报审管办审核,上网报结。对干警在审判工作中不廉洁、不依法、不积极、不认真、不作为、不履职等情形给予通报批评等纪律处分。一年来,由审管办发出网上督办函16件,书面督办函7件,院长督办案件3件,对审判业务部门办理案件进行了有效督导,全院没有发生一起超审限案件;并且,平均审限较往年缩短20天左右,审判效率得到明显提高。

  二、文书审查立体化,求精办案成果

    为进一步明确审判和执行责任,规范司法行为,确保案件质量,我院结合实际制定了《规范法律文书审批有关规定》。该《规定》从坚持监督制约和保障审判独立相结合原则,坚持提高效率与确保案件质量相统一原则,坚持逐级审批与保证权责明晰相一致原则,分别对院长、主管院长、庭长、合议庭、承办人起草、审核、审批法律文书职责进行了规定,建立了交互审阅文书制度。规定中明确了院长、主管院领导审批签发法律文书,不得自行改变合议庭、审判员的意见,有不同意见,可要求复议一次,如仍有意见分歧,可报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送交审签的案件,如果涉及众多群众利益、矛盾可能激化或社会影响较大媒体关注的案件,要求及时向院长、分管院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平息矛盾。设置新型责任审批表,在文书制作过程,合议庭成员传阅审校,庭长审核,主管院长签发,经所有审阅人员签字,方可盖章;宣判时,承办人与书记员依次核对,并将核对程序记入宣判笔录,确保无误,方可送达。一年来,我院通过严格法律文书审核、审批权限,交互审阅法律文书,全年没有发生一例因文书瑕疵引起投诉、信访或恶性事件,文书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三、案件评查常规化,过滤办案瑕疵

    把提高案件质量作为审判管理的工作重心。为进一步加强案件评查力度,推进案件评查制度化、常态化。我院结合开展“审判质效年”活动及“两评查”活动,全面加强案件评查工作,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成立了以院纪检组组长人组长,抽调刑事、民事、行政、审监等各口业务骨干组成的案卷评查小组,由院审管办、督查办、监察室为牵头单位,各业务庭室为责任单位,对全院所有案件进行全面评查。每月对全院办结案件进行全面评查;每半年对上诉、抗诉、再审改判或发还案件进行全面评查,所有卷宗需经评查组签署评查意见后,方可归档。对案件评查,实行百分制,分别对审判质量、效果、办案时限、文书制作、卷宗装订等方面分别量化打分,增强文书评查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在评查中,逐案列出问题,逐案逐条计分,并及时将评查结果向业务庭及案件承办人进行反馈;每次评查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汇总,对案件得分情况依名次排列,并严格按照实事求是、不讲究情面、不回避问题的原则,向全院通报。对在评查中发现优秀文书、优秀合议庭,给予通报表扬,对于发现的问题,给以办案人员通报批评及其他纪律处分,以期以评查促整改。今年以来,对审结的一审案件进行了统一评查,对上一年度上诉改判、发还案件进行了全面评查,发出评查通报7份,通过案件评查发现总结问题13条,逐一反馈、逐条进行整改。

  四、司法统计前沿化,推动调研提升

    为加强司法统计、理论研讨工作,积极促进审判管理工作,我院建立了月通报、季讲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司法统计工作,着重对审判指标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分析审判运行动态,研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数据梳理共性与个性问题,晒短板、补短板,总结审判经验,形成书面报告,为审判管理工作决策提供依据。根据司法统计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设置课题,布置任务,开展审判实践研讨,提升司法水平。一年来,召开工作汇报、讲评会6次,编发审判态势分析报告10期,每期审判态势分析报告分别从受收结案情况、各项审判指标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新出现的问题及建议等方面,综合进行分析和评估。编写专题统计分析报告3份:《人民法院加强司法统计分析工作研究-以嵩县法院司法统计为视角》、《民事案件上诉情况分析》、《法院委托调解的现状、发展和完善-以嵩县法院委托调解工作为视角》等,为审判和管理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五、绩效考评多元化,激活干警热情

    绩效考核管理,靠数字说话,突出绩效量化的评价作用和绩效考评的导向激励作用,完善审判绩效考评制度。我院制定了《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绩效管理新方法和新模式。在考核运行上,我院成立了院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和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建立了以审管办为中心的审判流程管理体系,以督查办、审管办为中心的案件质量控制体系,以政治处为中心的考核评价体系。实行一周一检查、一月一汇总、一季一通报、半年一考评,晾晒成绩、评比排名,并把平时考核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记绩的依据,做到人人头上有指标,个个工作有压力,努力在全院形成一种“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工作氛围,实现了由“人管人”向“以制度管人”的转变,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

  通过全面加强审判管理,积极推行阶梯化审判管理模式,做到审判活动全方位、多视角、深层次的多元化管理,实现审判活动中事有人干、愿意干、积极干,管理中事有人管、能够管、敢于管。至今年10月,我院结案均衡度达68%,审限结案率达100%,调撤率达58.1%,息诉率达88%,实现新发涉诉信访案件及群众举报投诉双项为零的突破,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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