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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七项措施扎实推进“5A单位”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3-02-01 11:00:47


    为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创建“5A单位”的工作要求,嵩县法院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创建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推进。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加大环境整治力度。进一步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加强对庭院、办公场所及家属区的环境美化、绿化,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制作环境卫生、健康知识宣传版面上墙,设置环境保护标识,细化责任,加强督查。

    抓好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县委书记李大伟关于“5A嵩县”重要论述,学习县委、县政府建设“5A嵩县”工作要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积极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大力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本单位存在的不足、发现的问题、管理上的漏洞,尤其重点岗位、主要部位、关键环节建立长效机制,做到限期治标与长效治本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抓巩固、抓提升、抓规范,逐步形成具体完备、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加强审判管理。加强审判流程管理硬件建设;加强对审判质效各项指标、各个节点的监控、提醒、督办,管细办案过程;实行文书立体化审查,建立相互审阅法律文书制度;积极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加大案件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力度;完善绩效考核办法,科学评价工作进度,以考核增业绩,重视对考核结果的运用。

    深化司法为民。深化巡回审判制度,加强巡回法庭、假日法庭建设;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外来投资企业、孤寡老人、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等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积极开展“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加强对食品安全、公共安全案件的审判,高度关注民生。

    开展创先争优。在全院开展“青年文明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办案标兵”、“文明庭室、文明干警、文明家庭”评比活动,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带动全院干警及各部门创先争优。

    强化督促检查。按照“5A单位”创建标准,并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暗访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效果不好的部门和个人实行问责。

    营造浓厚氛围。广泛利用横幅、版面、报纸、网络、电视等载体宣传创建“5A单位”活动;建立信息专刊,交流创建经验,通报工作进度,加强指导引导。

责任编辑:嵩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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