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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争林地 法官现场调

  发布时间:2013-03-26 10:15:18


   3月25日,我院车村法庭巡回办案、现场调解,有效化解一起林地纠纷案件。

   宋某、刘某是车村镇纸房村村民。3月2日,宋某到车村法庭起诉,称刘某将其山萸肉树砍倒7棵,要求刘某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受理该案后,办案人员,经过走访调查,当地村民认为附近景区开发,林地可能增值,引起林地争执。找准该案矛盾症结,办案人员又结合法庭辖区林地面积大、经济林多等特点,为化解两家矛盾,邀请村干部及森林公安民警一起,多次深入林地现场查勘、调解,向当事人及附近群众讲法释理,最终两家达成了和解,宋某撤回了起诉。通过该案办理,附近大量村民也受到法制教育。

   图为3月25日,车村法庭办案法官在车村镇纸房村现场调解林权纠纷。

责任编辑:嵩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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