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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作风转变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3-03-27 17:04:15


   自2013年3月25日起,我院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作风转变月”活动。

 “作风转变月”活动,旨在解决干警纪律松弛、作风散漫、管理不严等问题,突出解决干警中存在的“庸、懒、散、软”等作风不良现象,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效能,增强干警的凝聚力、执行力,深入推进“狠抓落实年”活动开展,扎实创建“5A单位”,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风转变月”活动主要围绕工作纪律、车辆管理、庭审纪律、值班纪律及立案和信访窗口形象等方面抓起,严格落实上班签到制度、对上班纪律实行每日督查制度;严抓庭审纪律,严格执行庭审规范规定,杜绝庭审不文明现象;严抓车辆管理制度,落实派车单制度,8小时外车辆办公区停放制度及节假日封存制度,杜绝违规用车;严抓规范着装、文明接待等司法礼仪,狠抓司法不文明、礼仪规范、形象不良等现象。    

  为保障“作风转变月”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我院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赵刚毅担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纪检组长兼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加强统一领导,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严格管理、狠抓落实,活动中要求严格工作纪律,狠抓督导、严格落实,由办公室、监察室、督查室等组成的督察组,每天不定时的对上班纪律、庭审纪律、庭室卫生、司法礼仪等进行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早通报、严处理、细整改,确保通过活动的开展,达到工作纪律更加严明、工作作风更加扎实、工作推动更加有力的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嵩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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