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倡导诚信 见证执行”集中活动月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社会诚信氛围,6月4日起,我院执行局组织开展“见证执行一日行”活动,邀请执行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监督见证执行过程。
6月4日,我院邀请县检察院民行科科长李涵及县人大代表、县法院执行监督员张纯来等同志,跟随执行法官现场监督执行、见证执行。早上6点,执行监督员及执行法官集中完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王红斌对当天的执行活动人员、车辆、应急预案等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后,执行法官便匆匆出发。法官们来到城关镇某公寓,对武某申请执行周某民间借贷一案送达执行通知书,因被执行人不在家,其家属拒不配合,态度蛮横,执行法官经过1个多小时耐心做家属的思想工作,最终同意协助法院通知被执行人到庭执行。上午,执行监督员与执行法官深入大章镇、车村镇对张某申请执行吕某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等3起案件进行执行。在张某申请执行吕某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中,执行法官步行近3公里山路来到车村镇水磨村吕某家中,但吕某妻子长年患病、生活不能自理,家庭生活困难并且由于张某受伤后,张某家属因赔偿问题对吕某进行过殴打,吕某便以此和家庭困难为由拒不执行,经过执行法官耐心调解,明法释理,当场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下午,见证监督员与执行法官驱车到木植街乡、九店乡对王某申请执行温某债务纠纷案等2起案件进行执行。在向温某送达执行手续时,执行员沿着攀岩山路,车行一半、人走一半,经过60余公里山路,才到达温某家。在九店乡郭沟村执行杨某申请执行杨小某不当得利纠纷案和路某申请执行杨某、耿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中,鉴于申请人双方系近亲属关系,在执行法官便邀请村干部参与,共同调解,不仅使三方当天主动履行义务,还解开了心结,握手言和。晚上八点半左右,执行监督员与执行法官结束一天行程,驱车返回县城,在全天的见证执行过程中,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为了节省时间提高效率,法官们早餐每人一碗羊汤,中午只能吃上一包方便面,喝上一瓶矿泉水充饥。
“见证执行一日行”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已邀请8名执行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见证执行活动,执结案件16起,共执行标的款2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