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有幸被河南省嵩县人民法院聘为执行监督员。在县法院开展“倡导诚信、见证执行”活动中,6月3日,嵩县法院执行局王局长电话通知,邀请我跟随法官去见证、监督执行。放下电话,我心里按捺不住兴奋,虽然自己也是一名政法干警,在检察院工作多年,但对法院执行工作仍然充满许多陌生与好奇。
第二天早上早上5点30分,当我来到法院时,王局长和执行局法官已经在院里集结,同行的还有一名县人大代表。人员集结完毕,王局长先是对一天集中执行活动的人员分工、应急预案等进行周密部署后,执行人员便匆匆出发,开始了一天紧张的工作。
6点10分,到达城关镇吉祥公寓7楼,向一起买卖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周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因被执行人不在家,其儿子开门后便对着执行法官吼叫,这里不是被执行人的家,法官是一大早私闯民宅,面对被执行人家属的蛮横无理,执行法官没有起高腔,耐着性子说服,最终周某的儿子表示配合法官通知被执行人到庭。
7点40分,执行人员在街上地摊吃早餐,每人一碗稀饭,几个包子。
8点30分,执行人员到达大章镇水沟村,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杨某执行。杨某不在家,其妻子声称没钱,也不知道杨某去哪了。见此,执行人员用录像机对被执行人家中财产情况进行固定,并对前来串门杨某的妹妹进行耐心劝说,讲明拟采取媒体曝光老赖等措施。在杨某妹妹协助下,杨某主动给执行人员打来电话,请求第二天将执行款送到法院。据悉,6月5日,杨某主动将标的款23000元送到了法院。
9点50分,执行人员沿着蜿蜒山路,驱车2个多小时来到车村镇农村信用社对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被执行人赵某存款情况进行查询。
11点20分,到达车村镇水磨村被执行人吕某家中。但因某妻子长年患病、生活不能自理,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缺乏履行能力,且该案曾因赔偿问题,申请人家属对吕某进行过殴打,吕某便以此和无能力为由拒不执行,在吕某家中,我和执行法官一起,耐心调解,明法释理,至中午将近1点,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中午的气温36、7度,执行干警都已经是汗流浃背,为了不耽误下午的行程,执行干警在车上每人吃了一包方便面,喝了一瓶矿泉水,便急匆匆向木植街乡出发。沿着崎岖山路驱车60多公里,来到达木植街乡禅堂村一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温某家中。但温某下落不明,执行员找到其父母,经过做思想工作,温某父母同意协助寻找和联系儿子,并愿意帮助儿子履行还款义务。
17点30分,来到九店乡郭沟村,对杨某兄妹析产、赔偿纠纷等2起案件进行执行。在该村村委院内,王局长与该村支书一起,耐心劝说双方当事人,讲家庭关系、谈亲族感情等,促使双方低头认错,当场履行19000元执行款,两起案件全部执结。
返回途中,王局长竟然打起了呼噜。20点10分,进入嵩县县城,此时公园广场舞曲已经响起。
晚饭是在县城一小饭馆,每人点了一碗玉米糁汤和几块烙馍,吃饭间隙,相互调侃,笑声不断。吃着饭,王局长问我:“跟着跑了一天,也累了吧,心里有啥感受?”我长长的叹了声气说:“第一是累,一天跑了五个乡镇、往返200多公里、执行了7起案件,早上不到5点就起床,晚上8、9点才回家;第二是难,被执行人要么是没能力,要么就是躲,或是藏,找人都真难;第三是苦,法律上规定执行的办法少,被执行人横、申请人怨,法官在执行中受误解、遭冷眼,这种苦还只能埋在心里,不能流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