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金融审判咨询专家的智囊作用,保障金融纠纷案件的公正审理,我院从县内各大金融机构聘请11名金融审判咨询专家为金融案件把脉。
金融审判咨询专家由县内各金融机构推荐、法院审核考察后聘用,并颁发聘书,报上级法院备案。为保证专业性和权威性,我院要求融审判咨询专家必须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具有本科以上的金融或相关专业学历、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的金融工作经历。金融审判咨询专家主要职责是对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就金融方面的专业、疑难问题提供咨询;对法院依法公正审理金融纠纷案件和执行工作提出建议;反映或转达群众对法院和审判人员在审判和执行金融纠纷案件中影响司法公正的意见。金融审判咨询专家主要通过参加特邀咨询员会议、参加专题调研活动、参与重大案件的旁听、参与信访案件的化解等方式履行职责。
我院同时规定,金融审判咨询专家要恪守职业道德,保守案件机密;不得以咨询员身份从事与其工作性质不相符的工作与活动。金融审判咨询专家金融审判咨询专家每届任期五年,表现优秀的期满后可以续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的,本人可以提出解聘申请,法院也可以直接解除聘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