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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法院四措施做好少年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3-10-28 10:57:53


  近年来,嵩县法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采取多种有力措施,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是建立维权“绿色通道”。对涉少案件优先送达、优先排期开庭、优先审理、优先督促履行。

  二是加强陪审员帮教作用。选用经验丰富、耐心细致的陪审员从事帮教工作,帮助未成年犯解决心理和法律上的困惑,尽量减轻诉讼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不良身心影响。

  三是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的衔接和配合,对失足少年及其家庭定期回访、连续帮教,有效促使学校及家长的正确管理,使违法的未成年人放下思想包袱,改过自新。

  四是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定期开展“法官进校园”等各项活动,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救助、自我保护的能力,提高全社会关爱儿童、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意识。

责任编辑:嵩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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