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嵩县法院召开部门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开展向商丘见义勇为法官张晓华学习活动。
12月3日,商丘中院法官张晓华在外出办事途中,遇一对因交通事故受重伤的母子,张晓华义无反顾及时送该母子到医院,,为受伤母子垫付2000元治疗费,然后默默离去,在面对媒体采访时,却不愿留下姓名,不愿被报道。
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模范就是一座丰碑。张晓华在群众遇到困难的时候,挺身而出、义无反顾,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候,勇于担当、不图名利、无私奉献;他爱护群众、帮助群众、为了群众的事迹感动了商丘人民,感动了全省法官,也深深感动着嵩县法院全体干警。为弘扬政法干警心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秀品格;激励干警爱岗敬业、公正廉洁司法,恪守法律职业道德,树立政法干警公正、文明的良好形象。嵩县法院党组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向张晓华法官学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