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元月28日,嵩县法院召开涉民生案件执行款集中兑付活动,为牛某某等20名申请执行人集中发放执行款10余万元。
自2010年8月起,牛某等20名进城务工人员到洛阳某建筑公司工地打工,被长期拖欠劳动报酬,在讨要无果的情况下,劳动部门裁决,并申请我院强制执行。元月3日,我院受理该案后,立即开辟了诉讼绿色通道,启动了“快立案、快送达、快调查、快协调、快执行、快兑现”办案机制,优先安排人员车辆,选派精兵强将,由院长包案、专人承办,办案人员多次赶赴洛阳,查找被执行人,查询可供执行财产,向被执行人讲法律、讲政策、讲形势,敦促其履行付款义务。最终促使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了付款了协议,在春节前将第一批执行款10万元交付法院。元月28日上午,嵩县法院将该执行款集中发放给申请人。领到执行款后,进城务工人员牛某等人,向办案法官赠送锦旗一面,以示感谢。
在集中兑付仪式上,嵩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刚毅指出:通过集中发放涉民生案件执行款活动,就是要彰显法院依法保护弱势群体、维护社会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态度。并要求:每一名法官都要满怀善良之心、仁爱之心、同情之心,尊重和关爱进城务工人员,为大家讨薪支招、解难、排忧。办理涉民生案件,要做到“四快”:快立、快审、快判、快执;“三优先”: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判决;“一免”:免收案件执行费。
为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条件,让其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元月份以来,嵩县法院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工资、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加大执行力度,果断采用执行震慑措施,严惩失信人员,帮助困难群众追讨执行款,截止目前,已采取司法拘留2人、媒体曝光3人,执结案件11件,为26名申请人追讨执行款30余万元,取得良好社会效果。